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不间断的进行,并认真记录。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者提前5—10分钟到病房,阅读病室报告,护理记录、交班记录。
    三、值班护士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护士长报告,由护士长指定人员代班,不得私自换班,串班。
    四、值班护士要按护理级别认真巡视病人,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治疗及护理工作。负责接收新入院病人,指导护理员工作。
    五、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六、对规定交接的药品、物品、器械要当面交清。
    七、对危重、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应共巡视,进行床旁交接班。
    八、值班护士必须在交班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要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出。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
    (一)  四看
1、看当天医嘱是否执行无误,有无留待执行医嘱。
2、看动态交班,掌握全日病人流动情况:新入、危重、一级护理、手术、有特殊变化病人的重点情况。
3、看体温本,是否按要求测试体温,有无高热或突然高热者。
4、看护理记录、掌握重点病人的各方面情况。
   (二)五查
1、查新入病人处理是否妥善,是否进行入院宣教,病情有特殊变化者是否及时处理。
2、查手术病人准备是否完善各种须带去手术室的物品是否齐全。
3、查危、重、瘫痪、昏迷病人是否按时翻身,床铺是否平整,有无褥疮。
4、查手术后病人创口有无渗血,敷料是否妥帖,是否排气排尿,引流管是否通畅。
 
5、查大小便失禁病人是否妥善,皮肤、衣被是否清洁干燥。
    (三)一巡视
对危重,大手术及病情特殊变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巡视,进行床头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