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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中心医院教学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10-10-14 作者:fxzxyy

    一、根据医院有关教学制度,为落实教学的工作地位,奖优罚劣,提升教学水平,联系本院实际,制定如下教学奖惩制度。

    二、奖励制度:

1、凡有下列突出成绩之一项或数项者,由医院通报表扬或予以奖励:

(1)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学生欢迎、同行肯定与专家认可的;

(2) 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或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者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在省市处于先进水平的;

(3) 教材建设或编写的讲义或出版的教材,质量优秀的;

(4) 教学管理与服务上,在教学组间或院内外水平高,事迹突出的;

(5)有其它教学先进事迹的。

2、推荐医院奖励的种类、程序与等级按医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惩处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相应情况由教学组里批评外,报医院惩处:

(1) 教学不及时报送教学文件,不按教学计划教学、考核或者教学效果评价不合格的;

(2) 教学管理混乱或服务质量差,造成教学事故的;

(3) 教学保障在教材等方面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或其它教学事故的;

(4) 在教学过程中因教师原因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学生财产或人身安全事故的;

(5) 其它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情况,造成教学事故的。

  2、报医院惩处的,按医院文件规定的种类、程序与等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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