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内或外地发生灾害事故,在接到上级指令后,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急救工作。
    二、成立救护队。医疗院长担任队长,医务科长担任副队长,救护人员由下列人员组成:内科医生三名,外科医生三名,麻醉科医生一名,眼科医生一名,耳鼻喉科医生一名,检验科、药剂科、总务科、伙食科各一名,护士八名,以上各科要选择责任心强,技术熟练,身体强壮的人员参加救护队。
    三、救护队平日由医务科教科组织,夜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组织,各科要服从指挥。
    四、各科负责同志要做好全科人员的思想工作及物质准备工作,保证任务下达,能在最短时间内派出救护人员。
 
   五、夜间或节假日,如院救护人员不在,由其所在科室派出相应人员顶替。
   六、救护队的组织安排:
(一)市内救护,要求救护队能在最短时间内派出并及时到达现场,人员5一6人。白天由医务科或门诊部组织救护队,夜间或节假日总值班可直接从内、外科在岗人员中抽出医生两名、护士两名,同时通知医疗院长、医教科科长、门诊部主任、急诊科主任到院组织一线救护人员,并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
(二)对到外市、县救护,要求全队拉出,医务科和院总值班立即通知救护队员紧急集合,携带全部急救器械,紧急拉出,做好急救准备
    七、急救器械和物品存入:
(一)救护队的药品、器材均存放在医务科。钥匙分别由院总值班及医教科保存,遇有外出急救任务时可到医教科取急救箱及各种备品,医教科定期作备品及急救器材的检查(每三个月一次)。
(二)手术室准备手术器械,急诊室准备急救、缝合包各二个,并将手术器械消毒好,存放于固定地点,做好交接班,保持常备不懈。
(三)药剂科做好药品准备,由药剂科救护队员准备,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急救物品,有变质或过期及时更换,并做好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