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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0-10-14 作者:fxzxyy

    一、监护室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主治医师给予必要的协助。

    二、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安静,避免噪音,不得在病房内大声喧哗。

    三、保持病房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通风3次:清晨、上午、下午各1次。

    四、医务人员着装整洁、严肃,不得在病房打手机,不得在病区内吃东西。

    五、患者住院期间必须穿病号服,除必需生活用品外,不得存放过多物品。

    六、病房床位和物品摆放规范,所有与医疗、护理有关的仪器和物品,如监护急救仪器、急救物品、药品及一次性用物等放置在固定位置,使用后应物归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七、急救仪器设备和用物应常备不懈,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清点、检查、填充,做到有备无患。

    八、值班医生24小时不允许离开病房。

    九、做各种操作前后要注意洗手,患者使用的医疗仪器及物品要专人专用。

    十、遇有严重感染、传染、免疫功能低下等患者应与其它患者隔离,有条件应安置在单间隔离病房,专人护理。

    十一、护士交接班必须在患者床旁,接班护士确定无问题后,交班护士方可离开病房。与医疗护理无关人员限制出入,探视人员应穿隔离衣及鞋套。

    十二、全科医务人员均有方便快捷的通讯联系方式以应付紧急情况,任何时候都要以病房的工作为先。

    十三、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及设备,并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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