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科教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部门的教学工作。
    二、医务科教科设专职人员负责教学工作,各科室设兼职教学管理人员,组织教学计划的实施,安排理论授课,实习等具体事宜。
    三、对来我院到临床、医技科室进修的一、二级医院中级以上的医务人员,经医务科教科审查及考核后,可办理手续,按计划进行带教。
    四、每年接收实习、进修人数按医务科教科计划执行。
    五、不许科室擅自接收实习或进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