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会诊服务流程(如何进行远程会诊) |
发布时间:2012-09-15 作者:s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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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临床大夫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处批准后,向远程会诊中心提出申请。     2、预审:远程会诊中心对资料进行预审后提出增补资料意见,并将患者病史,检查数据、心电图、X线图片、CET图片、ECT图片等医学图像通过卫星网络传送给临床大夫选定的远方专家,专家对病例资料进行预先的了解,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申请方。     3、网络连接演示:在确定的会诊时间前,双方操作人员将网络接通,调节好音频、视频至最佳效果,以便会诊顺利进行。     4、实施会诊:被约请的教授及申请单位病人的等准时到各自的会诊中心,利用已开通的网络进行面对面的讨论与交流。业务交流由各自会诊医生做好记录,双方操作人员做好通话时间记录及保管好医疗文件。     5、意见反馈:接诊专家填写好会诊意见单后,传真至远程会诊中心,并由远程会诊中心转交给申请人。     收费标准:     按辽宁省收费标准,普通会诊:200元/半小时,点名会诊:250元/半小时(一位专家)。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蕊     联系电话:0418-3387822,2823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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