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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0-10-14 作者:fxzxyy

    一、住院病人死亡应及时报告医教科,并在24小时内填写死亡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送交医务科、一份存入病历、一份交病人家属或单位。

    二、治疗、护理失误、工作人员失职、直接或间接造成病人死亡的,须马上报告医教科或总值班,科主任负责组织全科认真分析讨论,并将结论性意见以书面材料报医教科。

    三、涉及刑事案件或纠纷的人员死亡之后,及时报告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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