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或技术而发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的患者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
    二、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使患者有机会陈诉自己的观点,耐心安抚投诉者,并做好投诉记录。
    三、接待投诉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四、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时间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五、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告之有关部门的护士长。科内应认真分析事件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六、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时间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一)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二)当事人认真做书面检查,并在科室备案。
(三)向投诉患者诚意道歉,取得患者的谅解。
(四)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七、  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对全年无护理投诉的科室给予表扬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