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加强医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指导教师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本院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指导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一)坚定不移的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精神,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教学过程中,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既要关心、爱护、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四)精通所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治学严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本学科的新成就,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
(五)锐意进取,富于创新,树立和培养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六)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以优良的思想品德,严谨的治学态度给学生以示范作用。
(七)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教师要具有勤奋刻苦的进取精神,坚持不懈地学习,专心致志地掌握教学需要的知识技能。
(八)关心集体、团结协作。老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言传身教,青年教师应虚心向老教师学习。
(九)教师要以普通话作为课堂(含实习、实验及其它教学活动场所)教学用语,同时要做到仪表大方,语言准确、鲜明、简炼、含蓄,富于激励性和启发性。
(十)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按培养目标和课程基本要求及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定适应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教学的直观性,同时注意因材施教,加强对优秀生和差生的个别辅导。
(十一)认真备课,按教学大纲要求,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抓住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每个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要点、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写出规范的教案。
(十二)同道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切磋学问,交流经验。
    三、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有计划地安排好每学期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做好准备工作。
(二)制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习计划和详细的进程安排,编写讲义,不断充实和更新实验内容。
(三)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达实验室,组织学生进入机房。每次实验应详细登记教学日志。  
(四)严格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批阅实验报告,做好教学总结工作,评定教学成绩。
(五)定期检查教学效果,征求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学的现代化。
    (六)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前提下,积极参加实验室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自选课题工作。